湖北省婚外情引发的案件(湖北一女子发生婚外情)

挽留婚姻评论84

草率的婚姻少有圆满,这是某位作家在谈及婚姻时的言论,在其看来,婚姻的基础是爱情,是依恋,更是尊重,来不及了解一个人,又如何放心和对方厮守终身。

洗头妹嫁人寻求幸福

现如今已经三十五岁的老郑在两年前花了十五万娶进了自己梦寐以求的年轻漂亮媳妇,两年过后却连连喊着要离婚,甚至要求妻子将彩礼和这两年的花销返还,面度对他人的询问,他只冷冷地说出了一句话:“她做得出丑事,我自然也不要面子了。”文章源自懂爱网-https://www.pua.mobi/289986.html

两年前,三十三岁的老郑在一次上街理发的时候认识了在发廊工作的洗头妹阿珍,阿珍比老曾小了7岁,才二十六的她在发廊已经工作了三年,之前都是跟着村里的婶子在外面打工,漂泊了几年后,觉得还是家里更舒服,干脆直接辞职回家当了个洗头妹,每个月赚到的钱不多,刚好够她生活。

老郑和这家发廊的老板认识,也算是常客,自然来剪发洗发的次数不少,和阿珍聊天的过程中,老郑发现这个女孩不仅长得年轻漂亮还温柔体贴,通过发廊老板打听到对方还是单身后,他干脆就直接透露了自己的想法,阿珍也早有想要安定下来的心思,她也知道老郑就是个老实人,于是顺水推舟同意了。

阿珍将老郑带回了家中,阿珍父母却一直嫌弃老郑年纪大,没有稳定工作,在谈及彩礼的时候,直接一开口就是十五万,在当地这个数字的彩礼已然算是高价,老郑在考虑良久后,最终还是交钱将阿珍娶了回家。

两人的婚礼非常简单,在婚后,阿珍依旧在发廊工作,老郑则背上行囊外出打工,结婚的第二年,老郑跟着外面做生意的老乡狠赚了一笔钱,回到家里就开始着手重新装修房子,对于庄稼人来说除了地,最重要,也最有面子的就是房子,他拿了一笔钱给阿珍,又找来了附近的装修队,就想着在村里好好扬眉吐气一番。

因为自己还要去外面跑工作,家里装修的事情就只能让妻子阿珍盯着,他知道自己妻子细致认真,也非常放心让她监工。

监工装修妻子爱上包工头

因为老郑常年不在家中,阿珍和其感情并不深厚,即便结了婚,二人更多的相处依旧像是朋友,对于阿珍来说,这个家是没有归属感的,一个人的日子难免有些寂寞,平时能和她说说话的除了发廊的顾客就是家里的装修工人。

承包老郑家装修的包工头是一个叫作林某的三十岁男人,平常干着粉刷匠的活,每次看阿珍过来监工都会打趣两句。林某走南闯北,知道不少有趣的见闻,两人聊得很是火热,阿珍也知道林某虽然已经三十岁了一直都还没有结婚就是为了等那个有缘人,阿珍平时也相信缘分,两人自然又更加亲近了一番。

在你来我往的交谈下,两人之间擦出了火花,镇上的酒店成了两人最好的约会场所,瞒着老郑,这场偷情持续了半年之久。

直到某天,老郑突然回家发现妻子不在家中,打电话过去却屡屡传来暧昧的声音,老郑知道妻子一定有事情瞒着自己,当天晚上,老郑在家中等着妻子,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他扯开了妻子的衣裳,暧昧的痕迹显露了出来,阿珍也承认了自己爱上包工头的事实。

这天晚上,两人产生了激烈的争吵,阿珍夺门而出,跑回了娘家,老郑怒火直冲,直接冲进了厨房拿出一把菜刀追了出去,一边追一边扬言要杀了自己的妻子,追着妻子来到娘家后,面对劝架的岳母和亲家奶奶,老郑没有丝毫停顿,好像是要将对方一起砍死,最终幸好阿珍父亲及时出现,制止了老郑的行为。

对于老郑的质问,阿珍一家人也知道在道德层面上确实是自家对不起老郑,但是老郑的行为实在过激,这场婚姻已经是一场悲剧,没有必要再持续下去,商量之下,老郑决定离婚,但是前提是要阿珍一家将之前支付的十五万彩礼返还。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中有相关规定。

在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该案中老郑并不符合其中的任何一条,也就是说如果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走的话,老郑索要彩礼的行为并不一定会得到支持,但是从道德方面来讲,作为妻子没有遵守夫妻最基本的忠诚守则,两人没有孩子,也基本没有进行夫妻间的职责,老郑要求返还彩礼的行为确实也同样情有可原。

为了不闹得太不好看,建议双方和平协商,各退一步,达成协议离婚,才是最好的结局。

湖北省婚外情引发的案件(湖北一女子发生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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