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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丽丽的老家在农村。最近这几年按当地风俗习惯,彩礼越收越高,少的在十万左右,多的能达到三十万。虽然当地政府一再遏制这种不良风气,但在农村男多女少的客观现实面前,花了彩礼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
黎丽丽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小伙子马波,经过几个月的相处,两个年轻人对彼此感觉都还不错。经媒人撮合,两家大人商量着将婚事确定下来。马波的父母一辈子在农村务农,每年地里的收成很有限。要给黎丽丽家十万的彩礼,再加上再盖五间新瓦房、装修、家电等,至少需要二十五万。两家把婚事费用说妥后,年过五十的马波父母无奈之下,双双外出打工。
2014年春天,马波父母带着十万元彩礼,欢欢喜喜地将黎丽丽迎娶进门。马波的父母抱孙心切,自黎丽丽进门后,就私下里常常询问儿子,儿媳有没有动静?怀孕了没有?遗憾的是,一年过去了,怀孕的好消息始终没有传来。黎丽丽自己也有些纳闷,于是去医院做了各项检查。结果一切正常。经不住黎丽丽的一再要求,马波也去做了检查,结果显示,马波属于弱精,即精子成活率低。
黎丽丽家里知道这个消息后,觉得不如趁着年轻和马波赶紧离婚算了。谁知道马波的“病”能不能治得好呢。黎丽丽很快搬回了娘家居住。马波去接过几次,都被黎丽丽家赶了出来。马波的父母一辈子攒的血汗钱,因为娶黎丽丽花了个精光,还负了些债务。现在黎丽丽说走就走,结婚给的十万元彩礼钱也不退回来。一怒之下,马家去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要求返还彩礼。
法院在审查时发现,马波和黎丽丽只是按照民间的习俗,举行了婚礼,并没有领取结婚证。于是告知他们按照解除同居关系重新起诉。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因马波和黎丽丽虽然举行了婚礼,但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以上规定的第一款。因此,法院判决黎丽丽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马波十万元。
在农村因彩礼致贫的家庭不在少数。本案中马波家为了给马波凑够结婚费用,年过五旬的父母被迫外出打工。“结婚”仅一年时间,双方“婚姻”破裂,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黎丽丽家理应返还。
专家简介:
张荆,懂爱网特约专家,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两届政协委员、民进会员。联系方式:1360115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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