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刚离婚两个月的老何跟陈大姐网恋了,两人见面后,彼此算是“一见钟情”,很快,老何就决定跟陈大姐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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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陈大姐总觉得心里不踏实,毕竟两人认识的时间还是太短了!于是她想了一个办法来考验老何——在结婚当天,她提出签一份“婚内协议”。
老何毫不犹豫地签了协议,他通过了陈大姐的“考验”,两人顺利地结为夫妻。婚前老何的工作是走街串巷写标语,婚后,陈大姐也加入了他的队伍,两人一起赚钱,一起奋斗。
按理说,两人的婚姻有“协议”保护,生活有收入保障,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可是恰恰相反,“婚内协议”让他们的感情出现了巨大的波折,两人甚至因此闹起了离婚。
1.有必要签“婚内协议”吗?
陈大姐提出的婚内协议一共有十条,包括家庭经济问题、与前任的关系、与继子女的相处、家务分配等等,而两人之间有争议的,是第一、第三、和第十条。
第一条的内容很简单:不离不弃。第三条:两人财务透明,日常开支由女方计划安排。第十条:坚持提“离婚”的一方,要付出其房产的一半为代价。
看得出来,陈大姐提出的协议主要是希望两人的婚姻关系稳固,也尽量避免婚姻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对于原本就缺乏信任的再婚夫妻来说,“婚内协议”有利于夫妻相处。
而这份协议也给了陈大姐和老何一定的安全感,两人把存款放在一起(陈大姐15万,老何5万),还一起赚了5万块钱。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次陈大姐骑电动车带着老何去写标语的时候,她突发了中风,晕倒了。
于是老何就用两人一起赚到的5万元来给陈大姐治病,但是花了2.5万之后,老何不愿意了。他要求陈大姐用个人存款支付剩余的医疗费,还把两人放在一起的存款分开了。
病床上的陈大姐无力反驳,更心有不甘。不离不弃、财务透明,她的协议要求,老何根本没做到!两人自此有了罅隙,甚至都想要离婚。
可是根据协议,谁提离婚,谁就要分出自己的一半房产!这样一来,两人谁都不愿意先提离婚。老何想要撕毁协议,而病后行走不便的陈大姐却坚持协议内容,两人都不愿意让步。
为此,两人来到调解节目中想要解决问题,没想到,专家给出的建议是“再签一份协议”。“协议”真的有用吗?既然“协议”伤害了两人间的信任,为什么还要再签协议呢?
归根结底,其实不是协议的形式有问题,而是因为两人的协议内容有问题。
2.“婚内协议”写什么合适?
陈大姐和老何的协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协议的内容,有很大的部分与现行的法律重复了。二是协议的内容,没有考虑双方的基本需求。
法律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强调“不离不弃”是多余的。而且两人婚后赚来的钱就是共同财产,非要把钱放在一起花,也没有必要。
恰逢陈大姐生病,没有安全感的她一再强调协议,就加重了老何的心理负担。而且陈大姐让老何交出了所有的钱,每月花销也由她支配,这样一来,没钱傍身的老何,也没了安全感。
所以在花了2.5万的医疗费之后,老何后悔了。他害怕万一共同赚的钱花完了,自己的存款又不在自己手里,他的晚年生活该如何保障?
就这样,两人原本就不算深厚的感情,开始变得岌岌可危。但是两人再婚,是怀着相携到老的初衷,所以两人又不想离婚,又缺乏信任。
所以调解节目的专家们建议,两人重新签订一份协议,这份协议必须是切实可行的,既要能保障双方的基本权益,也不会给彼此施加压力。
最后,两人决定,先暂时分开生活,但是彼此保持联络,老何也会经常去探望陈大姐,并且退休金更高的他,会每个月拿出800元用来给陈大姐生活,以后两人感情恢复,再考虑共同生活。
3.什么样的关系最稳定?
在陈大姐与老何的这段婚姻关系中,陈大姐把经济当成了情感的参照物。她认为,钱掌握在她手里,那么两人的关系也就掌握在了她手里,所以她牢牢守着协议,不肯让步。
再看老何,当初他是心甘情愿签协议的,那时他只看重感情。可是长期没钱的窘境,让他十分没有安全感。这时候,陈大姐突发急病、需要大笔的治疗费用,就变成了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很明显,在一段关系中,只看重利益不行,不看重利益也不行。而只有当利益和感情糅合在一起时,才能构建稳固又舒适的关系。
就像最后两人协议里写的那样,既有利益的牵扯,又有感情的牵挂,张大姐和老何的关系或许真的会迎来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