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和微博能做为外遇证据么?

挽回爱情评论146

玲玲喜欢刷微博,每天都会在微博上留下自己的心情。也会看看别人在微博上说什么了。非常巧的是,有一天居然在一个陌生人的微博里看到了老公的照片!打开陌生人微博的以往内容,玲玲大吃一惊。这个叫雪儿的博主竟然是老公现任的女朋友。
回想最近的两三年,玲玲和老公的感情谈不上好,也谈不上不好。每天下班照常回家,房屋月供也照常在还。对女儿的关爱也是一如既往。只是两个人很少进行情感交流。可是,他们自从结婚以来,一直都是如此的啊。现在女儿都上小学二年级了,老公不应该有外遇的,他在家的表现也不象是有外遇的样子。可是雪儿的微博明明记录着对老公一举一动的关注,两个人偶尔的亲密镜头。
发现了老公的秘密之后,玲玲开始注意起老公的行踪。原来老公还有另外一个微信号。玲玲凭着对老公的了解,轻易地破解了他的微信密码,进入到他的朋友圈。一切都真相大白了。老公和雪儿认识已经三年多了。从最初的同事关系,渐渐发展到了情人关系。雪儿是个新锐女性,她从来没有向老公要求过婚姻,仿佛能够拥有老公的爱就好。
玲玲承认,老公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当年只是因为老公事业一度受挫,玲玲才有机会走近老公的生活。但是这几年来,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她这个女主人在打理,老公在外人眼里的魅力,放在家里时,也就是个平常的居家男人。日常的饮食起居都需要玲玲来照顾。看着别人家的男人对老婆体贴入微,玲玲有时也会有怨气。她没有想到所谓的七年的之痒也会来到自己的婚姻里。无奈之下,她打算和老公好好谈一次。老公开始死不承认有外遇,玲玲亮出朋友圈的内容时,老公沉默了。
之后,明确表态,孩子还小,坚决不会同意离婚。和外遇的感情纠葛,需要时间去处理。玲玲开始还抱有幻想,认为老公不舍得离婚,就会和雪儿断了联系。谁知,老公照样和雪儿有来往,渐渐地在玲玲的面前也不再掩饰了。玲玲十分痛苦,这样的婚姻如同行尸走肉,完全没有了夫妻温情。而丈夫每天照样回家享受着自己的照顾。玲玲决定要结束这段婚姻了。老公说,网上和朋友圈的内容证明不了什么。只要我不同意离婚,你起诉也没有用。果真是如此吗?玲玲向律师咨询,我怎样才能证明对方有外遇?证明对方有外遇了就一定能判决离婚吗?我能否向对方要精神损害赔偿?律师答疑:首先,微信、微博等网上电子信息数据是可以做为证据使用的。根据2015年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也就是说,新的规定将电子数据纳入到了证据视听资料证据种类包含的范畴了。玲玲所持有的雪儿微博内容和老公朋友圈中的内容都可以证明老公与他人有同居行为。文章源自懂爱网-https://www.pua.mobi/79241.html

其次,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与他人有同居行为的,符合判决离婚的条件,同时,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应当支持。

由此可以看出,在信息时代,随着人们交往方式的多元化,举证手段也同样呈现出了时代特点。需要提醒的是,网络证据存在随时删除的可能性,在发现的同时,要记得复制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专家简介张荆,懂爱网特约专家,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首席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两届政协委员、民进会员。联系方式:136 0115 9788懂爱姐点赞有桃花,欢迎戳右上角▪▪▪分享给更多人哟 (*^__^*)

点击下方添加微信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